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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一)又招工(1 / 2)

二人走后,寻书纠结了半天,林湘姐久违地春风满面,她却担心极了对方快乐的原因,终于问了出口:

“林湘姐,你喜欢冯小姐吗?”

林湘哭笑不得。

寻书这孩子脑子有点轴,只要她说的就都相信,怪不得后来一直欲言又止,眼巴巴地瞧她。

生平头一次被人怀疑性取向的林湘连忙解释,生怕语气不够坚决:“不是不是!怎么可能嘛,我就是开个玩笑,一点也不喜欢她!”

那就好。寻书松了口气。

几年之前,还在林家的时候,和寻书同居一室的丫鬟神神秘秘告诉她:五小姐和她的丫鬟拉拉扯扯、关系不清的。还让寻书保密,不要告诉旁人。头一次听说这种事的寻书将信将疑,没成想,过了几天,一大堆下人连同事件中心的那丫鬟都从林家消失了,而五小姐也一直没碰过男人。寻书这才敢相信,五小姐真的有磨镜之好。

林湘姐也从没起过儿女之思,今天又……寻书担心坏了。还好,林湘姐只是开玩笑。

虚惊一场,寻书展开眉头,暗暗决定,要开始替林湘姐操心娶夫的事了。

林湘可不知道寻书已经想到了那么远,她正忙着贴招工的告示。

脚边放着糨糊,她摁住告示,哼着不成曲调的歌词调整纸张边角,想让宽边和墙面保持平行,贴得更漂亮些。

“手指再往上移一厘,对,就是这样,贴罢。”温和的嗓音从身后传来。

“哦,好的。”听从这道熟悉的声音指挥,林湘轻压指腹,涂了糨糊的纸张牢牢黏在了墙上。等全贴好了,她才转过身,柳大夫站在几步之外,头上带着帷帽,右手提着药箱,显然是刚出诊归来。

若是有心想躲,哪怕是邻居,也能许久不见。

左手搭在帽檐边,撩起帷帽坠着的白色皂纱,视线毫无遮碍地与林湘直视,看着这张久违的脸庞,柳砚青目光微闪,问道:“林老板今日也出门了?”

她今日梳起了一头青丝,在脑后挽作髻子。饱满的额头与白皙的耳垂一露,刹时少了几分稚气随性,再配上开怀的笑容,鲜妍而明亮,若天边瑰霞,惹得看惯云起日落的柳砚青也差点移不开眼睛。

只是,身形还清瘦了些,还要再养一养。余光扫向缠枝花绉巾勾出的纤细腰肢,他想。

说来,林湘也到了该说亲娶夫的年纪,也不知……哪个儿郎会有这样的好福气了。

“嗯,我下午去城东的会馆听了戏。”林湘笑靥明媚,同柳砚青细细分享了她今天的经历。

自从和林淮说了话后,林湘就一直很雀跃,心底的快乐咕咚咚淹到了大脑皮层,连尽量少同柳大夫接触的打算都被她一时忘了。

也不怪林湘,这世上再没有比柳砚青更好的聆听者,特别是当他主动想要去聆听的时候,那双平和而专注的眼眸往你身上一看,再配以恰到好处的询问,试问,谁能不升起倾诉的心思呢?

“后来,我们几个去看了那个扮演梦郎的男伶,不愧是学戏的人——他说话的声音特别好听,走路时的仪态也特别有好看,就像……呃,”林湘本想说“月中仙”,但忆起冯文瑜同她说的小话,到嘴边的夸赞又改了口:“总之,看起来风华绝代的,难怪有那么多戏迷喜欢他!”

尽管,明月不像看起来那么美好,可是,他看起来真的很美好啊。

“林老板也很喜欢他吗?”柳砚青问。

“喜欢啊,他戏唱得很不错。”面前的姑娘毫不犹豫点头,目中是不掺杂质的欣赏。柳砚青注意到,她右手微微动了一下,无意识做出了个捏笔的姿势。

她擅画,也爱画。

——但是,再喜欢也罢,林湘决计不会画那个伶人。

不,这判断未免太刻薄、太轻慢了些。

打住外逸的思绪,柳砚青将注意力集中回女孩的脸上,没在对方的喜好上多闲聊,他转开话题,劝道:

“说起来,帝京戏班星罗、名伶如林,四方剧种都是有的,林老板既然喜欢听戏,待招到长工后,不如少挂心些琐事,痛痛快快去看上几出戏目。”柳砚青自己都没发觉,他将“名伶如林”四字上的语调咬重了些,似要提醒对方注意。

“招到人后……那时再说吧。”林湘自然没注意到他隐藏下的重点。笑容登时勉强了许多,心事重重将这份提议含混过去,她又站了一会儿,不久告辞回书店去了。

目送她离去的柳砚青难得皱了眉头。

林湘主动疏远他的这些时日,柳砚青几乎没有同她聊天的机会,就连她的病况——也是那个叫辛茗的少年告诉他的。少年在正午匆匆跑来,询问他落水后伤了嗓子该吃什么好,傍晚,他算着时间,去见数日未曾在书舍露面的林湘,才知道,原来那个伤了嗓子的病人竟然是她。

她本就体寒,身上有还未拔除的病根需要调养,怎地又落了水呢?就算不是邻里、不是朋友,作为一个医者,柳砚青也无法不为她担心,有心为她诊一诊脉象。

可小姑娘就是不来他这儿问诊——

柳砚青无法,只好辗转托给辛茗一坛养喉的蜂蜜。

这些日子她路过药铺时总是神情恹恹,看着没一点儿朝气,今日总算开怀了些,还肯理会他,怎么,无端端的,情绪又低落了呢。

意识到问题出在“招工”二字上,柳砚青上前两步,一字一句细读了两遍她贴出的告示,怀着忧思回去了。

告示张贴的第叁日,书店迎来了一位熟人。

“所以,你想在这里当长工?”用作休憩的后屋里,林湘和应聘者各落坐在八仙桌一侧,险些怀疑自己认错了人。

元宵点头,用实际行动告诉林湘,她并没认错。

他今日穿着一身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灰蓝色短褐,极不起眼的打扮,奈何骨相和身材实在出挑,往对面一坐,肩平背直,凛凛一躯,仪态非常好,完全不像普通人家能教养出的。

然而,尽管元宵看着还是如此赏心悦目,但仅凭颜值一项,并不能打动个体商户林湘的心,让她决定录用对方。

直到元宵来面试,林湘才发现,她忘了这个世界的大环境,应该在告示上备注只招女孩子的。

犹豫又犹豫,她尽量含蓄发问:“那个,元宵啊,你知道我这里是书店吧?就是……需要接待客人?”

元宵又点头。

啊…又来了。

每次任她纠结来纠结去,元宵就只会点头和摇头。林湘心里升起淡淡的无奈感。

她之所以招工,是想给寻书找个助手,帮寻书一起打理铺子,预防一个很可能发生的结局——拜月宴过去了,林沅没死,而她却挂了。要是这样,她怕寻书会无依无靠。

组织了一下语言,虽然已经打算拒绝对方了,但林湘依然打算同元宵委婉地多聊两句。毕竟,服务行业一般不招哑巴这种话太打击人,而不招男性听着像性别歧视,林湘说不出这些话来。

“鸣玉坊那里,顾婆的生意出了什么变故吗?”

元宵摇头,抬手指自己。

“是你想换份工作了?”林湘摸摸下巴,觉得很合理,在书店当长工的确更稳定些,也没那么累。

对元宵的同情和对现实的考量一齐在林湘心中拉扯。

元宵发现了她的纠结。

他没有为难前东家的意思,也无意做出可怜相,博取对方的同情,既然她不愿意,那便算了。站起身,他指指屋门,告诉东家自己该告辞了。

也不知是不是碰壁太多次的原因,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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